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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靠谱吗 事故处理的程序

    2022-12-17
    A

    7月23日晚上11点,黄先生开车在福峡路受一辆闽D013Z1现代IX35影响冲上路边的花圃。交警到场估计觉得事故不严重,就给双方开具了一张快速处理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(如下图,很常见的那种,处理过事故的肯定都有印象),判双方同责。

    本来以为很简单的一起事故,但是保险理赔的过程却让黄先生心里,充满了问号。线下沟通的时候,黄先生的疑问可多啦:

    首先,“各负其责”是什么意思?双方同责?三七开?还是四六开?搞不明白…由这个问题随之而来的就是:那保险要怎么陪啊?是按照同责来赔?还是怎么着?黄先生觉得各负其责的意思是:发生了事故,我赔你的损失,你陪我的损失。

    让黄先生搞不明白的地方在于,自己的保险公司福州人保赔偿了自己的车损,但是当时事故还产生了人伤,虽然伤的不重,加起来不到一千,可这笔费用确实产生啦。当他拿着医疗发票找保险公司时,人保却说这笔钱应该找对方保险公司厦门长安保险;找长安,长安却说这笔钱不是他们该出的。一来二去,黄先生自己都被绕进去了…没辙,只好打电话求助直播间,不为别的,就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。

    黄先生的碎碎念,相信不少听友都有过。这笔医疗费用,到底应该找谁?

    事情不复杂,媒体介入之后,厦门长安出于照顾客户满意度,决定把这事儿按照同责来处理掉。但是,XPEL西安小编今天要和大家来普及一下事故处理的程序,希望有了黄先生的前车之鉴,大家不要吃同样的亏。

    两位保险公司负责人的说法,不知道大家反应过来没有。说白了就是“责任认定书”开错了,以至于导致了这笔医疗费两家保险公司都扯不伶清。此话怎讲呢?

    其实问题的症结就出在小编一开始给大家看的责任认定书上,事故中,黄先生拿到的快速处理事故责任认定,大家仔细看标注了红圈的地方,白纸黑字写得清楚:车上有人员受伤。

    我们说简易事故处理程序简易程序,只是根据事故现场做出的简单判断。所以这里的责任,是民事赔偿责任,而不是事故责任。这里也就分为了两种情况:

    第一种

    事故没有涉及人伤物损为前提,走简易程序,快撤快赔,保险公司只管车损,在这种赔偿方式中,是没有人伤物损这个概念的。如果黄先生当时车上没有人伤,那么走快处来处理是没问题的。

    第二种

    事故中是有人伤物损的,保险公司赔医药费必须以双方的事故责任为前提,此时刚才提到的快撤快赔就不适用了,必须严格的按一般事故处理程序来走,可能要要经过扣车、痕检、笔录等一系列流程,来确定双方责任,保险公司再来按责赔偿。

    困扰了两个月的心病解决了,黄先生终于松了一口气。回过头来再想想这个事儿,你说是警察叔叔开错单了,确实。但是换位思考了一下,黄先生那天在节目当中也说,一行三人到医院拍了个片,发现啥事儿没有。可能当事交警也是看到这种情况,出于好心希望通过快处尽快解决。

    这种情况,因为事情不大,如果交警当时坚持走一般程序的话,还要涉及扣车、痕检…后续是非常麻烦的,搞不好车扣进去还要走个十天半个月的流程,对于黄先生来说,更得不偿失。

    但是当时话没说清楚,就难免好心办了坏事儿。

    所以一旦事故当中出现了物损人伤,大家拿到手头上的一定不是上面这种快处责任认定!一定不是上面这种快处责任认定!一定不是上面这种快处责任认定!

    重要的话要说三遍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