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末,一位叫“平常之心”的网友林先生给小编留言,“今天在杨桥东路的衣锦华庭小区看见交警在开罚单,以前这里乱停车是开罚款单,后来一段时间是开锁车单,然后交警会拿一把锁把车子左前轮锁上,拍照,贴锁车单,车主来了后要打电话给交警过来开锁,然后扣3分,罚款150,最后开锁。而今天看到的是交警拿了一把只有半圆的锁,放在轮子那里拍个照就拿走了,根本没锁车,但是开的还是锁车单,这种没有真正锁车但是又是开的锁车单,这样可以吗?”
那么这锁车器到底该不该锁?林先生看到的这位警官,执法规不规范?如果说只有一张锁车单,而没有锁车,那么又该如何处罚呢?
交警不锁车的理由
交警叔叔认为,处罚只是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所以,既然出发点是好的,有的时候也是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;
有的时候也是为了避免一种情况,就是前脚锁完车刚离开,后脚车主着急用车,联系不上锁车民警,反而更添堵;
还有一个,一个锁车器至少几公斤,如果看到车就锁的话,那交警叔叔岂不是得天天背着好多锁车器在身上,光练举重了。
锁车的标准是什么?
锁车还是不锁车,它有没有标准?它跟一般的违停处罚到底怎么个区分?
小编得到的答案是两种:
一个,性质恶劣。就是交警三天两头巡逻,三天两头发现你违停,一而再再而三在明明就是禁停路段的地方停车,那锁你没商量;
还有一种,有违停的车辆后续需要拖走,但是车型又比较高端,一拖车车轮就抱死了,硬拖反而伤车,交警就先给你把车锁在原地了。
延伸思考
什么叫做性质恶劣?什么叫做交警有所考虑?
那么这些,有没有在违单上充分告知?这些,都是可以通过优化避免误会,可以去思考的地方。
如何处理没有锁车的锁车单
没有锁车又开的是锁车单,那接下来要怎么个处理法,跟一般的违章处理流程一样不一样?
首先肯定一点,禁停路段违停,罚款150元扣3分!车主本身自己有错在先,影响他人,影响交通,需要罚。
延伸思考
但是,如果林先生所反映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,小编想抛出的疑问是:
这个,如果是人性化执法,那么至少,不应当出现车主在收到罚单时,容易产生疑惑甚至是误解执法用意的情况。
为什么没锁车,又开的是锁车单?搞不懂,觉得好矛盾。至少,执法所采取的行动和对于车主的告知,要做到既一致又明确并且到位。